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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政策动态

「经营・管理」签证——没有3,000万日元就得回国?出入国厅澄清误解(FAQ更新)

出入国厅更新FAQ,明确施行后3年内(至2028年10月)不会仅因未达新基准而驳回在留期间更新申请。

在留资格「经营・管理」上陆基准省令等修正案(提高注册资本、投资额门槛,加强劳动法令遵守确认等)已于2025年10月16日施行。此后坊间流传「若无法准备3,000万日元注册资本就必须回国」的说法,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于2026年6月26日更新FAQ,正式澄清了这一误解。

  • 「施行後3年が経過するまで(令和10年10月16日まで)の間は、新たな基準を満たさない場合でも、そのことのみをもって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が不許可になることはありません。」(在施行满3年之前,即至令和10年(2028年)10月16日为止,即使未满足新基准,也不会仅以此为由驳回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 本次更新是对既有问答内容的重新整理与修订。
  • 明确了过渡措施期间(至2028年10月16日),并写明不会仅因未达新基准而驳回申请。

建议在札幌活动的外国创业者、投资者不受传闻误导,正确理解过渡措施的具体内容。

资料来源: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