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正针对接收特定技能外籍人才的企业(特定技能所属机构)及登录支援机构,调整申报的频率与格式,以减轻其事务负担。根据2025年3月公布、同年4月1日施行的省令修正,定期申报的提交频率及记载项目已得到简化。
- 定期申报改为年度一次:特定技能所属机构提交的定期申报,已由此前的每季度提交,改为每年一次(对象期间为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提交期限为次年5月31日)。
- 随时申报:雇佣合同的变更、终止或新签订,支援计划的变更,支援委托合同的变更,接收难以继续,不符合基准,支援计划实施困难等情形,仍须根据具体事由提交申报。
- 登录支援机构的申报义务:登记事项的变更,以及支援业务的暂停、废止、重启等情形,也须及时提交申报。
- 电子申报系统:自2021年4月起,“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电子申报系统”已投入运用,特定技能所属机构及登录支援机构均可通过线上提交申报。
- 申报材料简化:包括削减附件材料、部分轻微变更申报可予省略等在内的简化提交材料举措,也在陆续推进。
若未妥善履行申报义务,将可能导致无法继续接收特定技能外籍人才,因此按照最新规则妥善应对至关重要。
如需特定技能相关申报及登录支援机构业务方面的协助,欢迎参阅我们的登录支援机构服务。
资料来源: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所属机构・登录支援机构申报须知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令和7年4月1日施行的省令修正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