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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5政策动态

印度尼西亚将启动入境前结核病筛查,未患结核病证明的提交义务拟自2027年1月起实施

厚生劳动省宣布将在印度尼西亚实施入境前结核病筛查(JPETS)。体检受理拟自11月2日开始,未患结核病证明的提交义务拟自2027年1月4日起实施,两个日期均为预定。

厚生劳动省(厚劳省)于2026年9月25日宣布,将在印度尼西亚开始实施入境前结核病筛查(JPETS)。指定体检医疗机构的体检受理拟自11月2日开始,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或签证时提交「結核非発病証明書」(译文:未患结核病证明)的义务拟自2027年1月4日起实施,两个日期均为预定。

  • 制度内容:「スクリーニング対象国から日本に入国し、中長期間在留しようとする者に対し、入国前に指定健診医療機関で胸部レントゲン検査等を受け、「結核を発病していないこと」を確認する制度」(译文:对从筛查对象国入境日本、拟中长期在留的人员,要求其入境前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接受胸部X光检查等,以确认其“未患结核病”的制度)(厚劳省)。费用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证明的有效期原则上自X光检查之日起180天(专题网站)。
  • 筛查对象:具有对象国(菲律宾、越南、印度尼西亚、尼泊尔、缅甸、中国;其中缅甸、中国尚在协调启动,详见下文“其他国家的情况”)国籍、拟以中长期在留者身份入境并在留的人员(持有再入境许可者除外)。如能通过居住国的居留许可证等确认其目前居住地不在对象国,则不属于筛查对象。
  • 暂时除外的对象:特定技能外国人、依据EPA(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赴日的护士和介护福祉士、JET项目参与者等「当面の間」(译文:暂时)被排除在外。技能实习不在除外之列。留学生中被排除的,仅限于大使馆推荐的国费留学生以及JDS(日本政府的人才培养奖学金项目)留学生等(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外务省、厚劳省的指南)。
  • 其他国家的情况:菲律宾、尼泊尔自2025年6月23日起、越南自同年9月1日起已被要求提交证明。缅甸和中国则处于「開始に向け調整中」(译文:正在为启动进行协调)的状态。

按目前预定的日期,从印度尼西亚接收技能实习生或留学生时,2027年1月以后的申请需要预留体检所需的时间。可受理体检的指定体检医疗机构「準備でき次第公表」(译文:准备就绪后即公布),目前尚未公布。关于从印度尼西亚接收外国人才的咨询,请参阅招聘支援服务。

资料来源: 厚生劳动省(开始在印度尼西亚实施入境前结核病筛查)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外务省・厚生劳动省(入境前结核病筛查实施指南) /入境前结核病筛查专题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