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特定技能1号与2号的区别、适用领域、10项义务性支援,到改为每年一次的申报新规,行政书士为招聘负责人通俗讲解

在少子老龄化与长期人手短缺的背景下,日本于2019年(平成31年)4月创设了名为“特定技能”的在留资格。此前的就劳类签证主要面向专业·技术领域的人才,而特定技能的设计目的则是“在人手短缺尤为严重的产业领域,接收能够即时发挥战力的外籍人才”。
然而,该制度的整体架构较为复杂。特定技能分为“1号”与“2号”两类,二者在适用产业领域、在留期间、能否携带家属、跳槽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接收企业依法负有支援义务,申报规则也已于2026年4月发生重大修订。
本页将由本所为您梳理特定技能制度的目的与背景、1号与2号的区别、适用领域、取得路径、接收机构的义务,以及定期申报的最新规则。希望能为正在考虑招聘外籍人才的企业负责人,以及希望全面了解该在留资格制度的读者提供参考。
关于招聘外籍人才的整体流程,也请参阅外国人招聘的流程。此外,关于在考虑在留资格之前先梳理“具体安排哪些工作内容”的重要性,我们已在外国人招聘从签证申请之前就已开始中详细解读。
2019年4月创设之初,特定技能所设想的是能够“即时发挥战力”的人才。该制度的宗旨并非以企业从零培养的在职培训(OJT)为前提,而是通过接收已具备一定技能与日语能力的人才,来支撑人手短缺问题严重的产业一线(参考:关于特定技能制度)。
与“高度专门职”“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技人国)”主要面向大学以上学历的白领阶层及专业技术人员不同,特定技能广泛涵盖了一线作业、服务类岗位。正因如此,接收企业须承担较为周全的支援义务,并非仅签订雇佣合同便告完成。
特定技能分为1号与2号两类。简而言之,1号旨在“接收具备一定技能的人才”,2号则使“具备熟练技能的人才长期在留”成为可能。
希望以下比较表能为实务判断提供参考。
| 项目 | 特定技能1号 | 特定技能2号 |
|---|---|---|
| 技能水平 | 相当程度的知识或经验 | 熟练技能 |
| 累计在留期间 | 原则上以5年为上限 | 无上限(可更新) |
| 家属随行 | 原则上不可 | 可(须逐案确认) |
| 适用领域 | 多个特定产业领域(详见后述) | 11个领域(2023年6月扩大范围,不含介护) |
| 在留期间(每次) | 1年、6个月、4个月之一 | 3年、1年、6个月之一 |
每次的在留期间,1号为“法务大臣在不超过1年的范围内针对个案指定的期间”(实务上为1年、6个月或4个月),2号则为“3年、1年、6个月”之一(参考:特定技能外国人接收相关运用要领(令和7年4月))。
关于1号的累计在留期间,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明确规定“累计在留期间原则上必须在5年以内”(参考:关于特定技能1号·2号的累计在留期间)。同一页面还载明,仅在考试未通过等特定情形下,方可延长至最长6年。
同一页面明确指出,2号“累计在留期间没有上限”,只要满足要件,即可持续更新在留资格。2023年(令和5年)6月9日的内阁会议决定,大幅扩大了2号的适用领域(参考:关于特定技能2号适用领域的追加)。
特定技能允许接收的产业领域被称为“特定产业领域”,仅限于被认定为人手短缺尤为严重的领域。2023年6月9日的内阁会议决定,大幅扩大了特定技能2号的适用领域(参考:关于特定技能2号适用领域的追加)。目前,特定技能2号已可在11个领域接收外籍人才(参考:累计在留期间页面)。
| # | 特定产业领域 | 是否2号适用 |
|---|---|---|
| 1 | 介护 | ×(※) |
| 2 | 楼宇清洁 | ○ |
| 3 | 工业制品制造业 | ○ |
| 4 | 建筑 | ○ |
| 5 | 造船·船用工业 | ○ |
| 6 | 汽车维修 | ○ |
| 7 | 航空 | ○ |
| 8 | 住宿 | ○ |
| 9 | 农业 | ○ |
| 10 | 渔业 | ○ |
| 11 | 饮食料品制造业 | ○ |
| 12 | 餐饮业 | ○ |
※ 关于介护领域: 由于专业·技术类在留资格中另设有“介护”资格,故介护领域不包含在特定技能2号的适用范围内(参考:关于特定技能2号适用领域的追加)。
另外,就特定技能1号而言,除上述12个领域外,近年内阁会议决定还将汽车运输业、铁路、林业、物流仓储、布草供应等领域纳入适用范围。最新的适用领域一览,请参阅特定技能制度适用领域页面。
要取得特定技能在留资格,前提是外籍人才本人须满足以下任一要件。
A. 技能考试+日语考试路径
须通过各领域分别设置的“特定技能评价考试”,并同时通过“国际交流基金日语基础测试(JFT-Basic)”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4以上”。介护领域还须另行通过“介护日语评定考试”。
B. 技能实习2号良好结业路径
若“良好”结业于技能实习2号,在相同职种·作业类别的前提下,上述技能考试与日语考试有可能获得免除。在考虑从技能实习转为特定技能时,务必逐案确认职种与作业之间的对应关系。
此外,考试名称、实施机构及对应领域因领域而异,且会随时更新。各领域的最新考试信息,请以相关主管省厅·团体公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雇用特定技能外籍人才的企业·事业者被称为“特定技能所属机关”,除须遵守一般雇佣法规外,依法还须承担特殊的支援义务。
在接收1号特定技能外籍人才时,接收机构须制定支援计划,并实施以下10项义务性支援(参考:关于特定技能外籍人才的支援)。
上述支援既可由接收机构自行实施,亦可委托登录支援机关代为实施。
“登录支援机关”是指经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登记注册、可代替接收机构实施上述支援计划全部或部分内容的专业机构(参考:登录支援机关登记簿)。截至2026年6月25日,共有11,456家机构完成登记。
若将支援计划的全部内容委托给登录支援机关,则接收机构将被视为“确保了支援计划的妥善实施”,从而满足支援体制的相关要件。但登录支援机关不得将受托业务再转委托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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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技能所属机关负有定期向行政机关申报外籍人才接收情况的义务。这项“定期申报”的规则,已自令和8年(2026年)4月1日起发生重大变更(参考:关于特定技能所属机关的申报)。
变更概要:
季度申报的最后一次已于2025年4月15日提交批次结束,下一次申报将于2026年4月以后,依据新规则以每年一次的方式进行。
此外,除定期申报外,还须履行随时申报义务。当发生雇佣合同变更或终止、支援计划变更、支援委托对象变更等法定事由时,须自事由发生之日起14日以内提交申报。若未妥善履行申报义务,可能导致无法继续接收特定技能外籍人才。
关于跳槽
特定技能在同一特定产业领域内允许跳槽。无论是外籍人才本人出于自身意愿希望跳槽,还是因接收机构方面的原因导致难以继续雇用(参见义务性支援第10项“转职支援”),均可在同一领域内寻找新的就业机会。
累计在留期间的管理
由于1号设有累计在留期间的上限(原则上为5年),若计划继续雇用,则该期间的管理尤为重要。一旦达到5年上限,便须变更为其他在留资格。
永住与家属随行的相关问题
特定技能2号的累计在留期间没有上限,只要满足要件即可持续在留。日本的永住许可,在满足“连续在留10年以上”等要件的情况下,或可申请(具体须视个案情况而定)。
此外,关于2号的家属随行(配偶·子女),法令中虽设有相关规定,但具体要件及手续,请向本所行政书士咨询。
特定技能制度作为应对人手短缺的即效方案,已被众多企业广泛运用。但另一方面,支援义务、申报义务、在留期间管理等接收机构所承担的责任,绝非轻松可言。
正确理解该制度,为外籍人才营造能够安心长期工作的环境,可以说是决定招聘成败的关键所在。关于特定技能与其他在留资格的比较,也欢迎参阅特定技能与技人国的区别(即将公开)。
本所提供从特定技能在留资格申请支援、支援计划制定,到登录支援机关介绍的一站式服务。若您对该制度的详情,或本公司是否适用存有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咨询。
详情请参阅外国人招聘的流程了解招聘全流程的7个步骤,并参阅外国人招聘从签证申请之前就已开始了解招聘设计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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